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园林绿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的通知 -manbetx全站客户端发表时间:2026-01-09 14:01 鲁园协字〔2026〕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1〕26号)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鲁政办字〔2022〕99号)、山东省科学技术厅《山东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(试行)》(鲁科字〔2022〕178号)、《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导则》等文件要求,积极发挥协会专家优势和平台作用,推动园林绿化行业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和推广转化,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(下简称“协会”)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园林绿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价范围 全省各级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企业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,适用于园林绿化领域,具备科学性、创造性、先进性等属性的软科学类成果、基础研究类成果、应用开发类成果以及应用工程类成果。 (一)软科学类成果 以解决园林绿化领域的决策、组织和管理问题为目标的有关发展战略、规划、评价、预测、管理与政策的研究成果。 (二)基础研究类成果 以园林绿化领域基础科学和应用基础问题为目标,开展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形成的成果。 (三)应用开发类成果 以解决园林绿化领域具体技术问题,提高生产力水平为目标进行的技术研究与开发、后续试验、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和新产品等成果。 (四)应用工程类成果 在园林绿化领域,以具体工程项目为载体,以新技术集成应用为显著特点,通过“技术 工程”的组织实施模式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。 二、评价形式 协会根据成果类别和专业特性确定采用会议评价(线上/线下)或通讯评价的形式。 三、评价申请 申请评价单位(个人)提交《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委托书》(附件1)及相关佐证资料电子版文件(word格式)发送至协会邮箱,纸质版盖公章后(一式二份)寄至省协会秘书处,相关佐证资料应一并邮寄。 四、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(个人)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,根据需求自愿申请,协会将严格按照《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附件2)等文件要求,高质量开展评价工作,为我省园林绿化领域奖励申报、成果转化、项目验收、成果发布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。 五、manbetx全站客户端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:王琳琳、宋姝瑶 电话:0531-87080822、87567672 邮箱:sdsfjylxh@126.com 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悦路1号汉峪金谷云泰中心2号楼708室 附件: 1.《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成果评价委托书》 2.《山东省园林绿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(修订)》 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26年1月5日 声明:此篇为机构组织模板原创文章,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:https://www.sdyllh.org.cn/nd.jsp?id=1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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